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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使用协议
1.特别提示 1.1 北京兆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信)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1.2 用户注册成功后,兆信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2. 服务内容 2.1 兆信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为:易达定位营销促进系统 。 2.2 兆信提供的网络服务为免费服务。 2.3 兆信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3.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3.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兆信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兆信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2 兆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兆信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事先进行通告。 3.3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兆信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且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3.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3.3.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3.3 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3.4 如用户注册的网络服务帐号在任何连续90日内未实际使用,则兆信有权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 4. 使用规则 4.1 用户在申请使用兆信网络服务时,必须向兆信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用户同意在申请使用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兆信有权向其合作提供网络服务的第三方开放。 4.2 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兆信。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兆信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用户必须同意接受兆信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4 用户在使用兆信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4.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4.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4.3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4.4.4 不得利用兆信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5.7 不得利用兆信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兆信的行为; 4.6 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兆信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4.7 兆信针对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兆信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6. 隐私保护 6.1 保护用户隐私是兆信的一项基本义务,兆信保证不对外公开提供用户的注册资料,但下列情况除外: 6.1.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6.1.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6.1.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6.1.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6.1.5 为维护兆信的合法权益。 6.1.6 兆信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兆信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向合作的第三方开放。 6.2 在不透露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兆信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7. 免责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兆信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兆信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兆信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兆信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兆信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兆信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兆信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兆信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5 对于兆信向用户提供信息所指向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存在缺陷而引发的任何损失,兆信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8. 违约赔偿 8.1 如因兆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兆信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8.2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兆信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兆信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 协议修改 9.1 兆信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兆信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兆信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兆信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10. 通知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兆信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0.2 用户对于兆信的通知应当通过兆信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11. 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兆信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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